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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情况调查
文章类型:农业论坛 文章加入时间:2002年10月23日20:53
近年来,我市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效益农业的过程中,随着农业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与之相适应的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得到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在联结生产和市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了较好作用。前段时间,我们组织力量对全市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综述如下。
一、基本现状
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得到逐步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市、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加深对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加大了宣传和扶持力度,推动了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目前,我市有以农村专业协会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32家,社(会)员1655个。按产业分,种植业18家,养殖业12家,其他2家;按服务内容分,技术信息型25家,生产加工销售型4家,供销型2家,其他1家。综观我市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在合作方式上,以专业农户为主体,组建形式多样化。我市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以专业协会的形式为主,围绕专业户或重点农户主体,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影响自主经营权利。具体有以下4种:①涉农部门加农户。主要是市、乡镇(街道)的一些农技部门,在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过程中,吸收部分农户、经营能手或专业大户,逐步发展起来的。如余姚瀑布仙茗协会、余姚市早熟蜜梨协会等。②企业加农户。主要是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其技术、资金、贮藏、销售等方面的优势,联合一部分农户,兴办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如余姚市番鸭产业协会、余姚市晨曦蔬菜专业合作社等。③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本地主导产业,把一部分专业大户组织起来,通过服务,促进当地主导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如余姚市小曹娥高产技术蜜梨协会。④农户加农户。主要是农户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围绕某一产业,在生产、技术信息和销售等方面的联合和合作。如朗霞镇干家路村养兔协会、梁弄镇汪巷村水果专业协会等。
2、在经营内容上,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社员由从事同类产品或产业的生产、经营的农民和组织组成。在已建立的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中,绝大多数都是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建立发展的。通过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的运作,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特色产业的发展,提升了特色产业的档次,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市的榨菜、茭白、蜜梨、竹笋、茶叶等六大特色产业;都有规范的专业协会,茶叶、榨菜、蜜梨等产业还在专业协会的基础上组建了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升了专业组织化程度。
3、在组织形式上,以互惠互利为前提,实行自愿结合,民主管理。从目前运作较好的专业合作组织来看,一般都有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有规范的章程。在组织参与上,只要符合入社条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在内部管理上,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重大事项由社(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完全符合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必须坚持的“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在服务和利益分配上,对内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让社(会)员充分得到实惠,社(会)员能够无偿享受技术培训、技术辅导和信息咨询等。对已建立农产品品牌的还可无偿享受所经营农产品的注册商标。如余姚瀑布仙茗协会、余姚市早熟蜜梨协会等已注册了“余姚瀑布仙茗”茶叶、“舜水牌”蜜梨等商标,农民加入该组织后,就可无偿享受这些产品的品牌商标。
二、主要作用
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推进过程中,直接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一种有效形式。它既发挥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优点,又克服了家庭承包规模小、与市场脱节等不足,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拓宽了服务领域,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以自身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拓宽了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领域,把服务渗透到从产前到产后、流通的各个环节,解决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不起来,政府部门包揽不了、农民单家又办不了的事情。具体服务内容上主要有:一是开展技术推广与培训。如临山镇兰海葡萄协会成立10多年来,一直不放松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使果农的科技知识不断得到更新;二是引进新品种、研究新技术。如低塘镇名优果品技术协会,5年内共引入桃、枇杷、梨等新品种70余个,其中蟠桃早、中、晚系列品种引种及栽培技术研究已通过省级鉴定,获余姚市科技进步奖;三是为农民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全市各类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都直接或间接地承担起了农产品销售服务。如河姆渡茭白技术协会,通过发布信息、中介参与与茭白销售,去年通过协会销售茭白3000多吨,占全镇产量的35%。
2、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作为连接农户与市场的中介组织,通过开展服务,把农户组织起来,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解决了分散农户所不能解决的问题,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增强了农民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如低塘镇的早熟蜜梨通过名优果品技术协会,拓展了销售范围,产品在打入杭州、上海等果批市场的基础上,还试销到东南亚地区。此外,通过协会注册农产品商标,提高了农产品的商品率和市场占有率。我市的茶叶、茭白、蜜梨、雷竹等十余家专业协会都注册了相应的农产品商标。
3、架起了企业、农户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上连市场、下连农户,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引导农民走向市场,成为一条组织千家万户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通过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中介,加强了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加固和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条,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如余姚市大光明食品有限公司,原来由企业与农户建立订单农业,两者之间仅仅是农产品的供应与收购的关系,现在成立余姚市晨曦蔬菜专业合作社后,形成了“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形式,企业与农户的订单由合作社来操作,这样使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得到更好的协调和发展。
4、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于农业技术部门的参与,协会和合作社在运作上始终以科技为先导,在科学研究、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能将农业最新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农民素质也迅速得到提高。如余姚瀑布仙茗协会研制并及时推广了机制瀑布仙茗名优茶,使全市的名优茶产量和品质有了较大的提高。4年来,全市名优茶基地面积从5000亩发展到近3万亩,其中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达5000亩;全程机械化生产线由8条增加到30条;名茶产量从20吨增加到近百吨,产值达1600万元,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
三、存在问题
我市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政府部门的引导、支持和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与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
1、发展慢,规模小。我市第一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临山镇兰海葡萄协会于1986年成立,十多年来,通过农技部门的引导和市科协的扶持,农村专业协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加上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认识问题等原因,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而且规模较小。目前,全市30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入社(会)农民仅占全市农民总数不足1%,与我市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很不适应。
2、内部运作不够规范。我市的专业协会特别是早几年成立的,在运作上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章程》不够规范,内容不全,职责不明;二是机构不全,有相当一部分组织没有理事会和监事会等必要机构,即使有,也仅流于形式;三是制度不健,日常运作主要由会长或秘书长操作,民主管理不够,会员的加入和退出手续不够完备;四是协会与会员的利益关系不紧密,协会为会员的服务主要以信息、技术为主。
3、外部环境不适应。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设立、运行还没有法律依据,如合作社的登记,究竟是企业法人、社团法人还是村经济合作社法人,缺乏明确的界定依据。另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批建部门,有农业部门、民政部门、科协部门、供销部门甚至乡镇政府等,出现多头领导、政出多门,从而导致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管理不力,给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对策建议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农产品已从过去的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甚至出现了供过于求的现象;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世界大市场将全面开放。因此,加快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实现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对接,提高市场竞争力,抗御市场风险的有效途径。从我市实际来看,为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下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经营体制的一种创新,尤其是内部经营机制的创新,对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培育农业市场主体,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地位、目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明确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从而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提高对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把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项深化农村改革的切入点。
通过宣传教育、制订政策、积极引导、大力扶持等措施,使农民能够自愿加入和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我市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形成良好氛围。
2、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运行环境。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新生事物,目前的经济基础还较薄弱,为切实增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自我服务功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建立一个宽松的政策、市场和经济环境。初办阶段,市、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应积极给予支持和扶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进行扶持;经主管单位批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商部门应简化手续,及时予以登记,并适当放宽其经营范围;税收、信贷、土管等部门也要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要理顺关系,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管部门;科协除继续抓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外,应协助农业行政部门统一对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的建设进行宏观指导。
3、加强业务指导,促使规范运作。我市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的合作意识还不强,尝到的甜头还不多,需要进行积极的引导和指导。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机构,要担负起管理与指导的职责,对基层干部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骨干进行培训。在组织运作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重点是建立科学民主的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自我发展机制和风险调节机制等,通过规范运作,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真正做到“民办、民营、民受益”。
4、抓好典型示范,积极稳步发展。当前要抓住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有利时机,通过抓典型做示范,以点带面,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发展。市里将有重点地扶持几家基础较好、运作规范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面上推开的示范点。在发展引导上,采取多形式兴办、多渠道联合、多层次组织的方法,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积极探索创新,把它真正办成“民有、民营、民管、民享”的民间专业合作经济实体。
文章出处:
宁波市农经网
文章作者:
余姚市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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