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带洋面上生成发展的低气压系统称为热带气旋。在中国和东亚地区称为台风。国际上以其中心为台风附近的平均最大风力来确定强度并进行分类:12级以上的通称为台风;10-11级的是强热带风暴;8-9级的是热带风暴;小于8级的是热带低压。但是我国从2006年起又将12级以上的台风再按照中心风力大小划分为3个等级:12-13级为台风,14-15级为强台风,16级及以上为超强台风。强烈的热带气旋伴有狂风暴雨、掀起巨浪、引发风暴潮。随着它的移动和登陆,给所经洋面上的船只和陆地上的农田、房屋等造成极大的破坏。根据台风委员会第31届会议的决议,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热带气旋命名方法。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中央气象台发布热带气旋警报时,除继续使用热带气旋编号外,还将使用热带气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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